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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总” “丰哥”被查了!

来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3月27日中午,津市市药山镇的一家土菜馆,一名40多岁的男子与人发生口角。

估计是口角坏了心情,心有不甘的男子打电话叫来了几个人。来人不问青红皂白,上去一顿猛揍。寡不敌众,与食客发生口角之人后脑勺摔倒在水泥地面上,其左侧额叶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

该男子叫田丰,现年48岁。他是津市市药山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4月22日,津市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田丰、田培兴、王文辉等人违法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此刻,善良的人们才知道,原来“田主任”还是位“老大”。

 

   做生意比做干部更上心

   既要“官位子”也要“钱袋子”

到现在,人们其实很难说清,到底该怎么称呼田丰:是田同志或者田主任,还是田老板。

在当地,田丰的做生意的名气,估计要比他担任公职的名气大。他不仅是镇生态城建环保办的主任,更是在一名彻头彻尾的生意人。

他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做生意的已并不重要。但是,要说“第一桶金”可是还是2004年承包原渡口镇自来水厂。当时,他还是津市市原渡口镇水电站站长。因为职务便利,他获知原渡口镇自来水厂承包期届满。便捷足先登,以30万的价格,一举买下自来水厂30年的经营权。

这回,估计他赚了不少,正因为如此,尝到了甜头的他,在6年后,又抓住同样的“机遇”,以50万的价格,与渡口镇签订了陈家汊湖30年的水面代管经营协议。

当然,身为一名乡镇基层站所的负责人,他自然知道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是典型的违纪行为,是必须要禁止的。但是,在利益的诱惑下,他并没有选择放手。即便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他依然是不收敛、不收手。

并且,和组织玩起了“套路”。2013年,他虚构了两份转包协议,假装分别以250万和280万的价格将自来水厂和陈家汊湖转包给哥哥田某兴,自己悄悄的躲到“幕后”,搞起了“垂帘听政”。

看的出,田丰这是票子也要、位子也要。毕竟,能赚的票子,得仰仗“位子”。经调查,2004年到2019年期间,田丰挖空心思经营自己的“钱袋子”,多次以其本人及亲属的名义直接或参股经营多种产业,从烟花爆竹、自来水厂、水产养殖到休闲农庄、幼儿园等。

 

   法纪被视为无物

   染指非法宅基地交易“赚差价”

2017年8月,常德市发布《常德市纪委关于严明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活动有关纪律的通告》,进一步严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者必须限期主动退出。

田丰对此不仅充耳不闻,采用虚假转让、退股等方式,规避纪律监督;并且,依然没有“刹车”。2018年9月,他又以230万的价格购买了药山镇三禾鱼蟹园,他将此农庄故意登记在其姐姐田某的名下。

然而,这些生意似乎并不能满足田丰的胃口,他需要暴利,甚至需要“职务变现”。2012年,身为渡口镇城建环保站站长的田丰,因为职务便利在工作中得知,有房地产开发商欲购买位于原渡口车站对面的宅基地。按理说,他应该积极履行公职。然而,他却来了个“先下手为强”,以18万的价格一口气买下了这个位置的18间宅基地。两个月后,以52万的价格转手卖给了这名开发商。

2014年3月,他又以同样的手段,以妻子的名义,在原渡口镇另外一个可能开发的地块,以10.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7块宅基地。半年后,以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

调查证实,田丰这两次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开发信息后,以“低买高卖”方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获得非法利益累计达83.5万元。

充当恶势力头目

为生意“护航”为个人“立威”

有些人,兜里钱多了,可能就会有点“飘”。田丰或许就是这样的。

他出手阔绰,好出风头,在他身边总是围着一群“丰哥”前,“田总”后的人。他跟他们“打成一片”, 泡在农庄、茶楼、歌厅,莺歌燕舞、推杯换盏,好不过潇洒。他似乎也没有考虑过去净化自己的朋友圈,甚至觉得和些三教九流之辈交往会给自己的生意带了些便利。这些人,也是为田丰马首是瞻。慢慢的,一个以田丰为首、其家族成员王文辉为骨干的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悄悄形成。

2009年7月,为了彰显自己的实力,约人去“调停”纠纷,结果纠纷没调停,还卷入了斗殴,他把“不给面子”的来人,纠集一帮人在当地中学门前揍了一顿。

2011年7月,当地一村民小组长发现有渔塘经营户在本组公共电力线路上私自搭伙,叫人拆除后,未承想经营户与田丰有瓜葛,田丰知晓后,纠集一群人把这位村民小组长揍成了轻微伤。

2013年1月,因为对方不让车位,他驾车撞击他人汽车,还叫人把此人又“教训”了一顿。逼得对方,只得迁居澧县。

……

田丰团伙不仅靠“打拼”彰显实力,装点“门面”。还实打实为田丰的经营“开疆辟土”。

2012年,一位种植业经营户在当地承包土地开展种植生产,被田丰怀疑偷鱼。为此,田丰纠集了一帮人,硬是把此人揍的只能背井离乡“弃地”北上打工。

2013年,当地一位聋哑人在田丰的鱼塘里打鱼,被田丰的一名手下发现,挨了一顿揍。聋哑人的亲人不服,找田丰讨说法。闹到了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刚调解完,刚出大门,田丰的手下就带人把这位聋哑人的亲人揍了一顿,还砸了对方的摩托车。

2018年2月,为了帮田丰的自来水厂处理收费事宜,田丰的一名手下,又纠集一帮人把发生纠纷的一方揍了一顿……

目前已知的情况,该团伙因田丰产业经营等问题,先后7次在津市市药山镇实施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3月27日午间发生的这起殴打事件中,田丰纠集闹事的几人都是其恶势力团伙成员,被殴打的男子事后经鉴定,其伤情已构成了轻伤一级。4月7日,田丰等人被刑事拘留;4月11日,津市市纪委监委对田丰立案调查。

2019年7月15日,中共津市市纪委给予田丰开除党籍处分,7月22日,津市市药山镇政府给予田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正在侦办中。

 

记者手记:

田丰案,是津市市查处的一起由国家公职人员充当恶势力团伙头目的涉恶案件。

田丰身为一名基层站所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近水楼台,违反党纪国法,违纪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充当恶势力团伙头目。坦率的说,他的级别不高、职权不大,是一名典型的“蝇贪”。但是,也就是这种“蝇贪”,却将手中的权力发挥到极致,损害的是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中饱私囊,为祸一方。

基层党员干部,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群众心目中就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是老百姓身边的人,这些人如果行为不正、作风不端、腐败成性,往往会给老百姓带来“切肤之痛”,震动大、感触深,影响着对全社会党风政风状况的观感。

“虎”要打,“蝇”也要拍。截至目前,田丰涉恶团伙案中,津市市纪委监委已立案处分13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2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2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不力1人,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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