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被“好处费”拉下水
2019年11月,市纪委监委对原市道路运输管理所(以下称运管所)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谭维林,市交通局道路运输运管处(以下称运管处)原主任秦敏两名科级干部滥用职权、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曾经执法部门的“忠诚卫士”,却来了个华丽的转身,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身份转变之快着实让人惊愕不已。
同流合污,源于“信念软骨”
2012年,市星胜公交有限公司将2011年度星胜公司的城市公交燃油补贴数据资料报送至市运管所,用于申报2011年度燃油补贴资金。
在审核星胜公司提交的申报燃油补贴相关数据资料时,当时在市原运管所分管公交车燃油补贴审核工作的秦敏,发现星胜公交有限公司在申报资料中竟虚报了5辆已处置车辆的燃油补贴,并将该情况口头报告了时任原运管所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谭维林。谭维林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将星胜公交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帮华叫到其办公室打算严肃处理。
张帮华接到通知后,以为谭维林要向他索取“好处费”,可见了谭维林才知道,事与愿违。谭维林紧紧抓住星胜公交公司虚报已处置的5辆公交车问题不放,并对其下达了最后通牒:“要么,你把资料拿回去重新做;要么,我们依法对你作出处理!”张帮华此时“灵机一动”,主动提出如果资金申报成功,愿意将虚报的燃油补贴款拿出一部分交给运管处。
谭维林瞪大了双眼紧紧盯着张帮华。张帮华注意到了谭维林的表情变化,跟着说:“这可是好几万呢!”谭维林沉默片刻后,开口向张帮华问道:“你打算拿出多少?”
“只要这个事能成。一半,我愿意拿一半出来!”张帮华回道。
“好,就一半!”谭维林当即表示同意。最终,星胜公交有限公司如愿以偿通过原运管所成功申报了2011年燃油补贴。2012年9月,星胜公交有限公司成功收到2011年燃油补贴款,并如期将4.5万元送到谭维林手中。
以权谋私,症在“心存侥幸”
谭维林收到“好处费”后,将此事告知了秦敏,后者对谭维林违规审批,并索要“好处费”的行径大为震惊。谭维林发现秦敏似乎有点不同意,并说道:“别的地方那么多人搞名堂,我们这点小动作不算什么。再说,单位资金缺口这么大,不弄点钱,怎么给大家谋福利。”
至此,秦敏也放弃了最后的坚持,二人在此事上达成了一致,并将钱存入原运管所“小金库”中,用于日常开餐接待、购买办公用品和给职工发放福利。
谭维林、秦敏二人初尝“禁果”后,时常惶恐不安。但时间一长,发现并没有执纪执法人员找上门,二人便心生窃喜:“这样不仅通过星胜公交公司解决了单位的资金缺口问题,还给职工谋到了‘福利’”。
暂时的“平安无事”慢慢产生了“破窗效应”,让其之后的审批和索要“好处费”更加肆无忌惮。谭、秦二人如法炮制,陆续向星胜公交有限公司索要2012年、2013年申报燃油补贴的“好处费”6.5万元、9.5万元,将自己一步步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自2012年虚报燃油补贴开始,星胜公交有限公司共套取国家燃油补贴资金57.134万元,原市运管所共向其索要“好处费”达20.5万元,全部纳入“小金库”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和发放职工福利。
浪子回头,却是“悔之晚矣”
2016年10月,张帮华因涉嫌虚报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法犯罪问题被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谭维林眼见“东窗事发”,遂主动到市纪委交代自己发现星胜公司连续3年虚报公交车燃油补贴问题后向星胜公司索要虚报的燃油补贴款20.5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
2016年11月,市纪委将该案移送至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处理。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原运管所干部,时任运管处主任秦敏涉嫌滥用职权等问题,津市市人民检察院遂于2016年12月以秦敏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秦敏主动交代了违法犯罪事实。
2019年9月,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谭维林、秦敏犯滥用职权罪,考虑到二人均系自首对其免除处罚。2019年11月,市纪委监委对二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2019年10月,市纪委在市运管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分析谭维林、秦敏两位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犯罪过程,深刻剖析发案原因,提醒发案单位职工严守底线,不碰红线。会后,运管处的一位党员深有感触地说道:“曾经,我们心中的‘好’领导,却做出了违纪违法的事,实在是不应该。他们的行为,更警醒我们坚决抛弃看客心态,对照自警、自省,防止自身‘湿鞋’。”(市纪委监委 李佩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