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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材料——周宏

来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材料

津市市纪委监委信访主任  周宏

周宏,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湖南省津市市人,大学本科文化,工学学士学位。1986年9月参军入伍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津市市纪委监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信访室主任。他勤勤恳恳,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怨无悔,以其高尚的道德情操、清廉简朴的作风、勤奋踏实的工作展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精神面貌。

一、理想信念坚定

该同志立场坚定,思想进步,忠诚于祖国,忠诚于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保持一致,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坚定的组织原则,具有坦荡的胸怀,既敢于在党组织内发表不同意见,阐明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同时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对一些不良社会现象敢直言,坚持对的,改正错的,处处与人为善,真诚待人处事,能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自己。

二、爱岗敬业务实

年轻时,他投身军旅,完成了从普通老百姓到军人的转变,不畏条件艰苦,开荒种地,改善连队物质生活,勤学苦练,掌握工作技能,尽职尽责,做好团领导的参谋助手。从部队专业到津市市纪委监察局工作后,他抱定退伍不褪色的信念,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坚守原则,先后担任津市市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效能监察室主任、信访室主任、案件审理室主任等职务,二十多年来,带领查办违纪案件130多件、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40多件、审理各类案件400多件,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中屡立新功。

三、廉洁意识牢固

该同志能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在工作中,他以一颗赤子之心对待群众,在担任信访室主任期间,他秉持着“法有尺度亦有温度”的原则,忠诚服务,与群众建立起朴素的感情,一些热心群众为了表达心愿,他都会委婉地推辞。在生活中,他勤俭朴素、任劳任怨、爱老敬老,肩挑照顾母亲及岳父岳母之责,时常骑上那辆已经有点老旧的摩托车为母亲送饭,深受同事的赞扬。

“块块荒田水和泥,深翻细作走东西。老牛亦解韶光贵,不待扬鞭自奋蹄。”此诗出自臧克家《老黄牛》,这也是周宏二十年纪检监察工作尽职尽责、勤勉勤恳的真实写照。多年以来,周宏同志怀揣着满腔的军人热血,时刻不忘共产党员的身份,在普通的岗位上履立新功,在平凡的生活中闪耀光芒,不负于心,更不负于组织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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