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近日,市优化办联合市法制办对12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走现场、查案卷、看资料的方式,着重了解各行政执法单位是否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法;是否建立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考核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检查组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优化办和法制办报送整改落实报告。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优化了投资环境,对全市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起到极大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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