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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持续用力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津市市始终坚持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通过主动担责、支持履责、考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不断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全面履行执纪监督主责主业。

1.主动担责。严格实行市、乡镇(街道)、村(居)主体责任“三级联建”“上下贯通”责任传递机制;凡本市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一律上会讨论,集体作出决策;作为第一责任人,市委书记王学武提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9月,市委召开基层党(工)委书记例会、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会议,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强调部署;通过《手机报》、短信“温馨提示”等方式,在“双节”等重要时段向全体市级领导发送廉政短信,督促其分管单位阵线严守廉政纪律;市纪委定期向市委通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分管市领导汇报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2.支持履责。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向全市传递“正风肃纪态势不变,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9月以来,开展会上学纪,将中纪委、省纪委查处的30起典型案例在市委常委会上予以传达;通报剖析本地违纪违规典型案件,进一步发挥查案震慑治本功效,树好风纪导向。同时,在选优配强8家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基础上,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全市深化改革工作统筹谋划、通盘考虑,专题研究纪检监察改革事项,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 

3.考责问责。深入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建立责任倒逼机制,重点考核基层党组织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研究部署,落实“三重一大”规定执行,支持纪检组织履职履责,党委(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四个方面情况;从严考核基层纪检组织落实“四不分管”,聚焦主责主业,案件查办,开展监督四个方面工作。对三洲驿街道、市民政局、市市场服务中心3家单位开展巡查;市纪委召开全委会议,明确纪检监察队伍整肃活动要求,对存在跑风漏气,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行为的干部实行“六个一律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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