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三突出”力促“两个专项整治”成效
今年以来,津市市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把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安排,突出“三个重点”,力促工作成效。
突出“群众参与”。通过津市电视台、津市发布、平安津市等微信公众号和津市手机报、津市政府网等富有实效的宣传载体,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群众知情权;公布监督电话与信箱,开通群众监督举报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截止目前,共接受并查处群众有关“四风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举报9起。3月,接到群众举报药山镇政府工作人员田某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经初步核查情况属实,现已对田某等3名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
突出“方式创新”。在常规巡查的基础上,创新专项巡查;巡查组长和被巡查纪检组织负责人在述责述廉报告上实行签字背书,并加大杀“回马枪”力度。今年明确“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作为专项巡查内容,对危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进行“点穴”式巡查。通过专项巡查,发现问题线索15个。截至目前,已对原渡口镇枫树村杨某、发瑞村杨某,原棠华乡黄金村朱某虚报冒领危改资金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共立案查处8人。
突出“查纠成效”。坚持案件快查快结,5月26日,市公安局移送市科协副主席郭某吸毒问题线索,27日对其立案,6月16日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撤销其科协副主席职务。积极开展督查,累计开展明察暗访13次,发现并查处8起违反上班工作纪律和违反公车使用规定的问题。开展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餐饮场所28家;对省纪委挂牌督办的新洲镇政府工作人员向某违规赈酒问题进行了重点查处,并以此为契机,狠刹违规赈酒风,今年共计查处违规赈酒问题4起,给予4人党纪处分,问责3人;严肃查处了市农开办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案,涉及资金40.5万元,立案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