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环保问责再加压9人受到诫勉及政纪处分
5月10日,津市纪委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反映佳和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棠华基地)未办理合法手续却在施工问题中存在的公职人员失职行为启动再问责,6人受到诫勉谈话,3人受到行政处分。
经查,湖南佳和农牧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仔猪养殖基地在沼气池未建成即部分投入生产进行牲猪养殖,属于主体设施在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即投入生产、使用。
津市纪委在5月6日先期对涉及湖南佳和农牧有限公司违规问题存在监管失职的5家相关部门和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的基础上, 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扩大问责范围,对相关人员实施问责处理。其中对市环保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及药山镇的6名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药山镇分管领导及生态城建办、农业与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具体经办人员行政立案,并给予1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处分。
下一步,津市纪委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线索的跟踪办理力度,特别是重点交办件的办理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采取“零容忍”,一律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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