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国税局开展党组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近日,津市市国税局组织开展主题为反腐倡廉的第三次党组中心组学习。
会议首先领学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厘清了“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建工作部门、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八大责任主体的主要责任。随后,进行对比学习,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与之前下发、现已废止的《中共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意见》进行对比,对新增的、有变化的部分进行详细分析讲解,并结合工作实际阐述学习体会。
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本次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精神,将“两个责任”的落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二是做到统筹推进、以上率下,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三是扎实作为、创先争优,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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