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对巡察干部开展考核评价
“该同志,大局意识、服从意识强,勤学肯钻,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要求……”4月4日,市委巡察办向抽调人员单位和组织部门发出巡察干部鉴定共计48份。
年度巡察工作结束之际,市委巡察办对2017年两轮巡察中,每轮参与巡察的24名巡察干部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主要从工作实绩、遵守“十不准”规定、考勤制度等工作纪律方面进行。授权巡察组长一一考核评价,市委巡察办最终把关,旨在使每个干部对自己的成绩及存在问题有一个正确认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将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任用和调整交流的重要依据。
今年来,市委巡察办着力发挥干部考核“体检”功能,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管理,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充满活力的巡察干部队伍,为津市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战斗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