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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双向协作渠道 提升反腐监督合力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市纪委监委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从以下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一是确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市纪委、监察委在查办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公益诉讼、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诉讼监督等相关线索,向检察机关及时移送;同时,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诉讼监督及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及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也及时移送至纪委、监察委。

二是明确协作配合机制。纪委、监察委与检察机关在查办相关案件时,可视工作的具体需要,邀请对方共同参与调查核实或给予配合,另一方应予以相应配合和协助支持,共同形成监督合力。

三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纪委、监察委和检察机关各自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及信息传送等工作。同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各自工作情况、交流信息、汇总案件线索等。

该《意见》是市纪委、监委顺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向着全覆盖迈进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同时,在实现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和司法监督方面有利于形成互相支持、相互配合的监督合力,对进一步促进反腐败工作开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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