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功劝返一名在逃人员
11月22日,在逃的涉案人员刘德容从广东被劝返,向市纪委监委投案自首。这是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成功劝返在逃人员,体现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
刘德容,男,1983年出生,湖南省津市市人,2002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市民政局慈福股工作人员,11月15日因涉嫌挪用公款潜逃。
11月20日,市纪委监委在收到刘德容涉嫌挪用公款相关问题线索后,连夜召开执纪监督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并第一时间将该情况上报常德市追逃办,追逃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工作程序,11月21日,经过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其立案调查。针对该案特点,市纪委监委快速制定追逃方案,积极与公安等部门沟通衔接,采取相关措施追查在逃人员行踪信息。同时,分析排查刘德容社会关系,动员其亲属及关系密切人员对其进行法纪、政策宣传,讲清厉害关系,劝其主动投案。经过反复劝返,刘德容在巨大的压力和亲情的感召下于11月22日上午9时许投案自首。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