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监督”督查清明节期间作风纪律
“你好!我们是市纪委监委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组的工作人员,请问你单位的公车现在停放在哪里?”这是市纪委监委清明节期间现场询问一家市直单位公车停放情况时的一幕。
4月4日-4月9日,我市采用“三个监督”模式,对全市清明节期间作风纪律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严格对标常德市纪委7个方面监督检查内容,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等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财政局等6家职能部门,组建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市各单位公车祭扫、“一桌餐”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和随机抽查。
综合监督。以各镇纪委、各街道和高新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工作主体,既坚持提醒在前,督促本单位或监督单位着力加强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管理,强化廉政宣传,扎实开展内部谈话,又坚持监督在后,对本单位或监督单位遵守作风纪律7个方面情况严格开展综合监督检查。
履责监督。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再监督,对未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的职能部门,既督促立行立改,又记录在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节假日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既是落实日常监督举措的规定动作,更是抓早抓小抓关口抓节点的必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对清明节期间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汇总,逐条甄别研判,及时移送移交问题线索,以监督检查力促干部收手收敛,以问题查处倒逼干部廉洁自律。”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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