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承诺款”
“村里答应补给我们30%的修路款,过去8年了,到现在还没有补给我们”,前不久,津市纪委收到实名举报信,反映毛里湖镇樟树村村支两委答应补贴给群众的修路款一直没有发放。
“承诺的事,怎么没有说到做到呢?”带着疑问,核查组前往镇财政查看相关账目。
“咦,你看这里有30%修路补贴款的发放清单,后面还有领款人的签名,补贴款发下去了啊,群众怎么还要举报啊,难道举报不实?”
“补贴发放清单中有没有实名举报人的名字?”
“我看看,没有举报人的名字”
“举报人也修了路,但是怎么没有领到补贴款?”
“是不是发放清单是伪造的?补贴款没有发下去?资金被村里挪用了?我们还是拿着发放清单去入户走访,看看是否真实?”
经过一上午的入户走访,发放清单上面领款签名的群众都证明拿到上补贴款,金额也一致。但是举报人也修了路,也确实没有领到补贴款,这是怎么回事?核查组带着疑问找到了村支书。
“欧阳书记,村里有没有群众发放过30%修路补贴款这一情况?”核查组工作人员问道。
“有啊。几年前的事了,2011年樟树村村支两委发动湘北公路沿线1、3、9、10、11组村民自行硬化户湘北公路与房屋门口户外连接线,农户出资70%,村里补贴30%, 并且补贴款也发下去了,群众领钱都是签字了的,领款的清单在财政所可以查到。”村支书一口气回答道。
“既然发了,群众为什么还有反映?”
“这个我也不清楚,反正我可以保证,村里没有挪用这笔钱,村干部也没有贪污这笔钱。”村支书斩钉截铁的说到。
工作人员并没有说谁贪污了,也没有说村里挪用,这是的转移视线,左顾而言其他,说明有问题,工作人员仔细思考后连续追问道“我们相信村里没有挪用这笔钱,也相信村干部没有贪污这笔钱。那当年共有多少户硬化公路连接线?是不是所有硬化连接线的群众都领到了补贴款?”
面对工作人员的连续追问,村支部说话开始有点支支吾吾,又沉默了一会说到“我说实话吧,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原来,在修建公路连接线的过程中,农户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进度不一致,再加上财务也是一月一报,所以补贴款是实报实销、先修先得。在后续过程中,因为有部分农户在外务工家里没有人修路,村里负责全资修路,再加上每户补贴的资金只有一两百元,村里商量有的农户没有出钱修路,也有农户出资修路的,两两相抵,后续完工的农户就不发补贴资金了。
“这怎么是小事呢?群众的事无小事,村里当初承诺补贴30%,你们是基层的党组织,既然承诺了,就要履行承诺,你们这样做也是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谢谢你们,我还真的没有意思到问题的严重性,我现在明白了,我回去后就仔细核算,将没有发放的补贴款发放给群众”村支书说。
经过核查,樟树村未及时发放修路补贴款4381.8元,侵害的群众权益,津市纪委已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并责成樟树村村委会补发补贴款。(市纪委监委 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