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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做细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工作

来源: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你好,这里是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请问你是张先生吗?您近期是否向我们递交过检举控告材料,这次和你联系是想核实你实名举报人的信息,麻烦耽误您几分钟的时间。”“好的,你的实名检举控告材料我们已经受理,请耐心等待反馈,相关情况请予保密,谢谢您的配合。”这是津市市纪委监委开展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的一个镜头。

为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效维护实名检举控告人合法权益,提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津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流程,做实做细本机关受理实名检举控告人身份核实和受理告知工作。

研判核实告知信息。一是分析研判纪内纪外,按照受理范围规定进行分析研判,将署有检举控告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的检举控告筛选出来,坚持分级负责、分工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受理的检举控告,按规定移交,与实名举报人联系沟通,做好政策法律的解释和答疑,化解举报人心中的疑惑,确保实名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办”。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署名检举控告,及时与检举控告人核实相关信息。二是分析研判重复件。将署名检举控告录入检举举报办理平台依托平台对是否为重复件进行筛查,对初次实名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告知。

把握核实告知内容。一是精准把握时间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初次署名检举控告,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认定。二是精准核实信息点。核实过程中,在不透露举报信息前提下,认真核实检举控告人姓名、身份证件名称与号码、联系方式、是否有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以及检举控告的内容等信息,填写《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情况记录表》,并根据检举控告件办理方式,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告知受理情况。

提高核实告知水平。一是改进工作作风。在核实告知过程中,做到文明有礼、用语规范,耐心引导检举控告人陈述检举控告信息,规范告知内容,并做好核实告知工作记录。二是稳妥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点。在核实告知过程中注意把握节奏、加强引导,就检举控告人信息和反映内容依次进行询问,由检举控告人陈述相关信息,并注意疏导反映人的情绪,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防范化解风险。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受理业务内信访举报53件(其中重复件31件),通过电话沟通方式核实9件,通过当面沟通方式核实13件,署名者否认1件。(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梁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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