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推进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
4月14日,津市市部署推进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
会前,津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叶春华一行先后前往新洲镇胥家湖、中心卫生院、襄阳街板鸭沟等处,就农业面源污染、医疗机构废水治理、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进行了实地踏勘。会上,相关负责人对《2022年津市市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进行解读,津市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局、生态环境津市分局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实地踏勘
实地踏勘
自2019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津市市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开展了禁捕退捕、工业园企业废水排放治理、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等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了澧水渔民禁捕退捕、原雪丽纸厂残留废水污泥等环境问题,严肃查处了原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不正确履职等案件,共立案5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20人。2022年,津市市将持续推进“一湖两水”全流域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查处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为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津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叶春华讲话
叶春华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领会专项监督工作是抗牢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是站稳人民立场的重要举措,是护航发展大局的现实需要。要进一步找准抓手,认真落实“两张清单”,全面压实“四项责任”,严格执行“五个严查”。要进一步细化举措,统筹推进,强力推动专项监督工作有效开展,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守护好绿水青山。(津市市纪委监委 何奔 孟杰)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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