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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殷依峰:扛牢政治责任 擦亮巡察利剑

来源:湖南巡视 发布时间:2022-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对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津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方向。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把关审定每轮巡察对象,统筹常规、专项等组织形式,研究确定巡察重点,大力度推进全覆盖。建立“周督查、双周调度、月汇报”的巡察调度机制,巡视期间按周督查各巡察组工作情况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情况,每两周调度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听取各组发现问题线索情况,确保政治巡察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力度不减。及时听取各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会诊”点评,确保查找的问题更精准,发现的线索更深入。

认真做实“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工作办法,以百分制量化评估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提高巡察整改评估的可操作性。出台《津市市巡察整改工作联合审核制度(试行)》,强化四项监督的贯通融合,压紧压实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的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每轮巡察采取“常规+专项”形式,重点安排2至4家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抽调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精干力量组建专项督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全面准确评价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确保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持续加强队伍管理。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每轮开展巡前集中培训,围绕巡察工作流程、财务、党建等工作开展系统性业务培训,提升巡察本领。严格实行巡察组长负责制,对巡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对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干部,及时予以劝退。制定《津市市委巡察组岗位责任制考核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对巡察干部实行“一轮一考核”,重点从政治表现、能力素质、担当作为、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巡察干部年度个人考核、等次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作者系津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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