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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红色名片”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津市市纪委

津市市监察

关于治理“红色名片”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嘉山工业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驻津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遏制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赈酒歪风,防止“红色名片”泛滥,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湘纪发20098号)以及常德市纪委、常德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常纪发〔20079号)文件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治理“红色名片”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领导责任,带头遵守规定,严格要求和约束本单位党员干部,狠刹人情歪风。

二要严守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

全市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常德市关于坚决制止违规敛财和奢侈浪费行为相关文件规定,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不良习俗。

三要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

近期市纪委、市监察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规定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宴请敛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本单位奢侈浪费问题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事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举报电话:0736-4218720)

 

                   中共津市市纪委

津市市监察局

20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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