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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纪委,各街道、工业集中区纪工委,市直和驻津相关单位纪检监察组织:

为认真落实常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的通知》(常群组发〔2014〕65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市奢华浪费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各单位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的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违反中央规定的问题。有的盲目攀比,贪大求洋,贷款修建办公楼;有的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大拆大建;有的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挪用专项资金搞建设。这些现象不仅造成国家财力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加重人民群众负担,而且违反中央规定,助长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群众反映强烈。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常德市委十项规定和津市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问题,确保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抓紧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1.明确重点整治任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点对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要把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项目,认真开展全面清理。

2.全面摸底自查。这次清理整治工作主要清理2007年3月以后的奢华浪费建设。清理整治的有关政策依据主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2013年11月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3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2013年7月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全市各单位要对奢华浪费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弄清底数,建立台账,认真如实填写《清理整治奢华建设自查情况摸底表》、《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表附后),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于8月29日前报市纪委干教室。(联系电话:4218720)

3.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在全面摸底自查的基础上,对审计有问题、群众有举报、媒体有反映的奢华浪费建设,认真调查核实,研究提出处置意见,该停建的停建,该纠正的纠正,该追责的追责,做到件件有着落。对于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市纪委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组织领导。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涉及面广,需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推进。市委明确,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万长华同志主抓。市纪委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审计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参加,具体抓全市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上述1单位分别明确1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

2.建立协调机制。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市纪委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督促协调、推动落实;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舆论宣传工作;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指导对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等问题的清理整治;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对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及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进行奢华浪费建设问题的清理整治;市水务局、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对违规建设水景观等问题的清理整治;市文广新局负责指导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方面奢华浪费建设问题的清理整治;市审计局负责对奢华浪费建设问题的审计监督。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将根据上级和市委的统一安排,将清理整治工作移交有关部门继续抓好落实。

3.强化工作责任。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强化工作责任,“一把手”亲自过问,组织专门力量,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指导,注重政策研究,搞好协调配合。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推动落实。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宣传报道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营造清理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

         2.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违规造豪楼)自查情况摸底表(一)

         3.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违规建地标)自查情况摸底表(二)

         4.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有关统计表填写说明







  中共津市市纪委 

津市市监察局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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