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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纪委通报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来源:常德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1-08-23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聚力重大产业项目招大引强工作,立足职能职责,积极护航营商环境,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为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定,现将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澧县公安局原警务保障室主任马晓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问题


2012年至2020年,马晓明在担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主任等职务期间,投资入股某公园及其附属工程、某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共获利162.47万元。2020年,马晓明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中标某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马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马晓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津市市应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国贵为他人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问题


2010年至2020年,朱国贵利用担任津市市白衣镇党委书记,津市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津市市津港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津市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公交客运经营权承包、烟花爆竹经营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230余万元。朱国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朱国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武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主任科员邹京城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问题


2017年11月,邹京城在担任武陵区安置办主任期间,为帮助他人中标某公寓式安置小区一期、二期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项目,授意招标代理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2018年4月,武陵区发展和改革局认定该项目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020年7月,邹京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临澧县公安局原副科级干部邹秋友违规借贷、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赞助费问题


2012年至2018年,邹秋友在担任县公安局危爆大队大队长、刻木山派出所(原官亭派出所)所长期间,先后向管理服务企业高息放贷,获利34万元;收受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茶楼、餐馆等赞助费合计31万元左右,用于弥补派出所经费不足。邹秋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邹秋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


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干部王冰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问题


2015年至2018年,王冰在担任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股副股长期间,先后2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李某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其赠送的高档香烟、储油卡等礼品,折价合计13500元;向李某借款2万元长期未还。2019年12月,王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典型问题,有的是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干扰市场行为;有的是违反法律法规,暗箱操作插手招投标;有的是吃拿卡要,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有的是向企业违规放贷、收取赞助费等,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党委政府形象,必须予以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大引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中共常德市纪委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职责护航营商环境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化宣传学习,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对官商勾结、为官不为、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服务不优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运用容错免责机制,全面推行容错免责备案制度,既精准把握容错免责界限,又坚持在法律红线、底线内容错,为更好服务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常德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常德市纪委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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