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5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大队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大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到位。
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大队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根据建立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自身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在党组会上将整改工作放在首位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并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在集中整改期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截至2025年1月20日,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共制定7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够到位,依法办案抓得不实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中心组学习不规范:中心组学习与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相混淆,2021年至今未对标对表每年下发的重点学习内容进行学习,且学习程序不规范,缺乏研讨发言、书记小结等环节,学习计划、方案、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缺失;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未落实:未落实每年召开2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的要求,2020至2023年未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四个纳入”机制不健全:2020至2023年未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年度纪律检查工作计划;督查考核机制未落实:2020年至2023年未对管辖范围内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四个责任”落实不到位:2020年、2022年、2023年党组会议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党组会议仅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全年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对标对表下发的重点学习内容开展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研讨发言、书记小结等环节,规范会议流程并已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制定了大队《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和督导机制,并于2024年1月16日和2024年8月26日制度化推进每年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更新修改大队绩效考评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四是制定大队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导方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编发督导情况通报。
2.保密工作有漏洞。安可替代未做到“真替真用”:2023年单位完成采购11台安可计算机,但一直处于闲置未拆封状态,未真正投入使用;涉密计算机配备不足:单位仅有1台涉密计算机(单机),为2018年保密部门统一采购配备,已达到使用年限。该部门承办涉密事项较多,1台涉密计算机无法满足当前涉密办公需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大队现有计算机资源进行评估摸底,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寻求技术支持与解决方案,加速解决安可计算机与现有业务系统的兼容性问题,目前,已将11台安可计算机全部配置到事故处理中队、办公室、法制中队、政工股等一线部门使用;二是已向保密主管部门沟通汇报,我队为市公安局二级单位,无定密资质,且每年处理涉密文件较少,目前1台涉密电脑可以满足大队涉密工作需求。同时,已按保密工作要求,于2024年9月更换了全新保密电脑,并按照市保密局最新要求配备了标签打印机、高排仪等设备。
3.规范办案有短板。未严格落实民警执法办案要求:有关干警在办理辛某再次饮酒驾驶案中存在行政拘留决定书无双民警签名送达、办理刘某危险驾驶案中存在强制措施凭证无双民警签名。办案环节有漏洞:执法文书签名不到位。有关干警在办理宋某再次饮酒驾驶案中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两民警签名均为打印,未手写签名。询问内容不完整。有关干警在办理张某危险驾驶案中,存在询问笔录未体现到案方式和到案、离开时间、未收集证人的身份信息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对相关案件开展核查,责令办案单位及责任民警立即整改到位;二是由大队分管领导对相关办案单位和责任民警进行警示教育,并在大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加强规范执法培训,强化法治理念教育,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四是强化案件评查,建立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管制度,将执法办案质量纳入绩效考核。
(二) 反馈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
4.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未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回应(已立行立改)。个别交通路口违法抓拍设置不合理,群众意见较大:如车胤大道(东西向)与刘公桥路、万寿路、凤凰路(南北向)2个交叉路口是南北向道路,双向均为单车道,道路狭窄,与车胤大道相交的路口经常有行人或临时停靠车辆阻碍,导致途径车辆被迫越过道路分界黄线被抓拍。未坚持人性化执法理念:针对群众反映城区停车位紧张、夜间停车不便的客观事实,存在停放至交通干道或小街小巷的车辆被电子监控抓拍违停的情况,没有及时跟进调整,满足群众新的实际需求。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有盲点:2023年道路结冰铲雪导致路面交通指示标线标识损坏严重,未及时组织重新施划。凤凰路与护市路交叉路口因道路视距三角区存在通讯机箱等障碍物遮蔽视线引发多起道路交通事故,大队对源头企业单位督导整改力度不够,通讯机箱仍未迁移,导致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存在门难进的情况(已立行立改):大队在办公楼一楼处设有门禁系统,实行人脸识别通行,现场未设置值班岗,给群众上楼办事带来不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回应 (已立行立改) 。一是针对个别交通路口违法抓拍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按照巡察组交办意见,坚持人性化执法理念,于2024年4月17日起对车胤大道(东西向)与刘公桥路、万寿路、凤凰路(南北向)3个交叉路口,除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继续保持电子抓拍取证以外,对压黄线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已停止抓拍录入。二是针对城区夜间群众停车不便的问题,按照巡察组交办意见,坚持人性化执法理念,于2024年4月17日起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区非主干道、居民区周边等区域,自下午18:30至次日上午7:30时间段内的一般违停已停止自动抓拍和录入。
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有盲点。针对路面交通指示标线标识损坏严重问题,一是对全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因冰雪天气造成损毁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拿出交安设施更新改造预算方案;二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从项目存量资金中解决100万,用于交安设施建设;三是与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城发集团沟通衔接,积极推动交安设施更新改造计划项目的开展;四是通过持续跟进,全市的交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全面完成。针对凤凰路与护市路交叉路口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一是迅速开展现场调研,查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原因;二是专题调度相关隐患源头责任单位,督导移除遮蔽视线的通讯机箱等障碍物;三是规划设置了事故多发警示牌和十字路口指示、让行、禁停等交通标志牌,安装支路哨兵系统,进行安全提醒。
存在门难进的情况(已立行立改)。按照巡察组交办意见,于2024年4月17日起已取消门禁系统人脸识别通行,设置为直接拉门进出,方便人民群众来队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
5.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车辆使用登记不规范:2023年度有两台警车使用台账登记不全;有一台警车使用登记不是一次用车一登记,而是一月用车一次性集中填写。公车维修审核把关不严:2022年7月28日有一辆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审批表无经办人和领导签字,无单位公章。2022年1月13日有一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装饰送修单和结算清单项目栏未填写维修内容。未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制度:车辆加油与相关管理制度相违背,未严格执行车辆管理一车一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公车使用登记,定期对公车使用台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并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二是加强公车使用、维修的审批监管,严把公车维修审核关,提供资料内容不完善、签字不合规等均不予报销;三是严格落实《执勤执法车辆使用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加强对油卡的管理,实行一车一卡。
6.工资补贴发放不规范。一是超标准发放十三个月工资(已立行立改)。二是加班补贴未公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2020年、2021年多发放的警衔补贴已退回至财政国库;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规定,严格考勤制度,已将2020年至今的加班补贴发放情况在大队内网公示。
(三) 反馈问题:财政纪律执行有差距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一是未落实财务报销的要求。二是食堂支出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报销凭证;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各单位开展的宣传、印刷等活动实行事先预报制度,规范审批报账程序和附件资料审核;三是加强食堂支出管理,对加班伙食费的报账实行事先预报制度,规范审批报账程序和附件资料审核。
(四) 反馈问题:党建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新时代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8.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深入:民主生活会准备不充分。查阅2021、2022、2023年民主生活会的资料,没有谈心谈话卡、党组班子问题整改清单、党组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整改清单。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深入。2021年度城北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所有党员自评环节只讲优点未查找问题,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换届选举开展不规范:大队换届选举有党总支的方案,没有各支部单独方案和选举结果的批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队党组及相关支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今后会议召开做到会前准备充分;二是要求城北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会议程序,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方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互促共进的目的,同时要求其他支部举一反三,规范组织生活会开展;三是强化换届选举程序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换届流程规范合理。
9.部分干部人事调整事项党组集体研究不到位。干部职级晋升未经党组会研究:自2021年来,市交警大队有30余人职级晋升,未上党组会研究。主要负责人未严格落实末位表态规定:2022年2月11日、2022年3月8日的党组会议研究有关人员招录和调整,存在主要负责人先表态,未严格落实末位表态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干部职级晋升党组集体研究工作机制,由政工股根据干部职级晋升条件和现实表现情况拿出初步方案,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交大队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呈报晋升;二是大队党组集中学习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相关制度,规范记录党组会议研究过程情况,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规定。
10.政法序列职务职级改革后遗留问题未妥善解决。2017年政法序列职务职级改革后,市委组织部明确,市交警大队所属股所队室的中队长、指导员不再高配副科级,大队党组在政策明确界定后,未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门汇报,提请对所涉及的高配副科级干部依程序予以免职,导致在大队党组研究中层骨干交流任用时存在障碍,出现上级任命的职务与实际负责的工作不一致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大队党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汇报,依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申报对所涉及的高配副科级干部予以免职,积极化解政法序列职务职级改革后遗留问题。8月26日中共津市市委、9月24日津市市人民政府先后对所涉及的高配副科级干部予以了免职。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1.领导班子、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后备力量储备不足。党组领导班子、中层骨干年龄结构老化:党组班子成员共6人,平均年龄达51.5岁,且班子成员最小的年龄已超过46岁。股所队室主要负责人共15人,其中50岁以上超过6人,占比达40%。民警队伍偏老龄化,年轻后备力量不足:全队平均年龄45.8岁,50岁以上民警共27人,占总警力比达51%。35岁以下年轻民警12人,占比仅23%。缺乏具备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大队共有民警53人,专业技术人员仅2名,占比仅3.7%。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队党组对年龄偏大及长期未异岗交流的中层骨干进行了岗位调整,优化中层骨干年龄结构;二是将年轻干部安排到合适岗位进行重点培养,督促他们迅速成长为能够承担重任的骨干力量;三是根据大队警力不足的现实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已向局党委报告并纳入年度招录计划。关于大队党组班子成员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已向市公安局党委及市委组织部汇报,上级将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公安机构改革一并进行调整。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巩固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把整改工作与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抓常抓长,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
(一)牢牢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忠诚干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做到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引导广大民警、职工、辅警扎实开展工作。
(二)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治党管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观念,把党建工作摆在优先和引领位置,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部署、同步推进实施、同步检查考核,扎扎实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大队党组书记带头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让大家把担子都挑起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化党章、准则、条例和党的重大政策方针等理论学习,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教育效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完善支部学习交流、互访互查、先进评选等机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氛围。盯紧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形反弹。加强作风廉政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把作风和廉政教育抓在日常、严在平常,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敬畏意识。深入开展走访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踏踏实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安交警作风改进的明显变化,形成干部受教育、基层真欢迎、群众得实惠的“叠加”效应。
(四)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担当作为能力。把着力锻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公安铁军”作为坚持不懈的努力方向。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落实“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健全从严管理干部的体系。注重培养年轻干部,推进干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文件精神,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敢于担当者担当,激发广大民警、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
(五)严格做好内部管理,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持把抓落实、抓执行、抓管理作为长效整改的重中之重,不但让制度立起来,更要让制度活起来,充分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踩“红线”、越“雷池”、闯“禁区”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坚决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大队各项规章制度,真正抓细抓实,让守规矩、遵规章成为广大民警、职工、辅警的自觉行动。
(六)大力推动业务工作,进一步树牢为民服务宗旨。重点围绕队伍平安、路面畅安、服务满意的总体目标,狠抓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努力创先争优。一是继续继续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以道路交通安全治本攻坚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同共治,集结基层力量开展风险隐患评估、预警、治理机制,强化源头管控;会同市交通局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打造省道224平安交通样板工程,在重要路口路段设置电子哨兵装置,加强预警;会同教育局、学校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会同卫健、医院开通交通事故伤员优先救治通道。不断夯实基层风险防控基础,根源性消除人车路企风险隐患。二是持续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借力道安委,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清零,抓好协同共治,在交通要素与日俱增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亡人事故下降10%,坚决杜绝较大事故的零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三是扎实开展交管队伍纪律作风整肃行动,进一步提高纯洁性和战斗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旗帜鲜明地开展交警队伍纪律作风整肃行动,强管理、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健康丰富警营文化,全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交警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6-4222009;电子邮箱:jsjjddbgs@163.com。
中共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