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津市市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津市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7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津市市森林公安局党支部认真研究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津市市森林公安局党支部的反馈意见》,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政委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提出整改要求,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立即组织召开班子会议和党员大会,认真剖析反馈问题形成原因,并研究制定整改举措,对整改工作进行重点强调和安排部署,要求全局民辅警将巡察整改工作当成首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务求真整改、真落实、真见效。2024年8月22日,在集中整改期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公安局党委领导参会指导,通过深入分析检视问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共认领问题8个。

截至2025年1月2日,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1个;无巡察移交件信访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谋划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担当有所弱化,履职尽责有所松懈

1.落实上级决策存在差距。一是对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传达不到位。未对 2023年《常德市公安机关“平安长江”专项行动方案》相关精神进行传达学习、统筹谋划。二是未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执行上级要求。未根据 2023年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通告》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制定《津市市森林公安局关于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2.坚持例会工作制度,对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

2.履职尽责不够到位。一是工作台账不完善。未建立 2021年、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台账;野生动物经营管理台账中有l家合作社和3户个体养殖户已于2022年停止经营,未及时更新。二是证据资料制作不规范。2023年3月受理胡某等人涉嫌失火案,人民调解协议书上未注明收集人姓名、时间,导致证据资料要素不全,无法证明其合法性。三是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不够。2022年未根据《常德市公安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生态三湘”200天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针对非法采砂开展联合巡查等执法活动,打击震慑力度不够。四是执法办案主动作为不够。2019年12月熊某某因林木砍伐纠纷向市森林公安局报案,初步调查后未及时跟进进展,至 2024年5月未对该问题是否达到受立案标准进行定性,导致熊某某频频上访、久诉不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补建2021年和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台账和核实更新野生动物经营管理台账。2.整理胡某等人涉嫌失火案案卷,补充收集人员信息。3.加强对非法采砂开展联合巡查等执法活动并及时整理有关资料台账。4.已及时办结熊某某林木被砍伐案件,并将办理结果告知熊某某,目前已息访。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一是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机制不健全。研判流于形式,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没有会议方案和会议记录,只有研判报告,过于简单,“存在的问题”部分篇幅较少,与“风险点和对策部分占比达70%”的要求差距较大。二是意识形态报告制度未落实。未落实每年向市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并抄送市宣传部的要求,2023年未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印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的通知》。2.制定《关于重大舆情应对预案和处置流程》。3.形成津市市森林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并报市委宣传部。4.完成局长、政委2024年度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工作述职报告。5.完成一年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照片。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足。一是保密工作存在盲区。①安可替代未做到“真替真用”。2023年采购2台安可计算机,但一直处于闲置状态。②涉密计算机配备不足。未配备涉密计算机,无法满足涉密办公需要。③涉密文件收文登记不规范。违规使用互联网计算机登记涉密文件收文情况,且登记信息中缺少来文单位、文号、份号、密级等基础信息。二是对统计工作认识不足。开展统计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不健全,警示教育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将本局购置2台安可电脑已全部投入使用。2.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完成2024年保密电脑购买计划备案。3.制定2024保密工作方案,规范收文登记管理。4.开展统计典型违法警示教育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自觉有所欠缺,财务管理亟待加强。

5.财经制度执行抓而不实。一是账务处理不及时。二是凭证审核不严谨。三是伙食费超标准。四是会计核算不真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2022年和2023年工会及行政账都已及时做账,2021年支付凭证已重新打印附件整理。2.2021年-2023年发票已进行补充。3.未签字发票已补充经手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4.金额错误的已核实后更改。5.伙食费超标准已进行情况说明。6.宣传发票已收集相关现场照片。

6.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公车使用审批不到位。2022年9月30日、10月25日、11月17日、2023年4月12日、5月10日、7月5日等多张派车单上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均未审批签字。二是考勤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单位应有9名干部职工参加打卡考勤。2023年8月以来,每月仅3-4名干部职工打卡考勤。三是固定资产管理欠细致。2023年5月2#列支购买文件柜费用,未计入会计“固定资产”科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2022年以来公车台账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完善登记备案和签字审批程序。2.坚持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对全局民辅警打卡考勤及请销假情况实行周通报、月通报。3.对固定资产进行全盘梳理,实行动态管理,整理完善固定资产清单目录。

7.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一是公务接待报销附件欠规范。二是工会活动奖励人数超范围。三是加班补贴发放未公示。四是缴存住房公积金超标准(已立行立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接待函已进行了重新整理,补充情况说明。2.工会奖励人数超标准范围已退款,3.加班费考勤及公示进行了补充公示。4.公积金超标准部分已退款。

(三)发挥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的定力有所松动,选人用人有待优化

8.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存短板。一是“三重一大”决策走形式。2021年、2022年班子会议仅记录研究的会议议题,无议题相关的汇报、讨论、表决等决策过程。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偏差。近三年单位班子成员分工、大额资金支出等部分重大事项以班子碰头会的形式决定,未经班子会议研究决策。如2022年7月l#列支预付购车费用、2023年11月班子成员分工均未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2021年和2022年班子会议记录已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充完善。2.召开专题会议对2024年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明确责任分工。3.坚持重大事项采取班子会审议研究制度。

9.基层党建赋能提质不优。一是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履行不当。 2023年9月支部换届选举过程中未进行差额选举,没有记录得票情况,无会议签到册。二是党费交纳基数计算不合理。2024年党费交纳仅以职务工资与职级工资加和为基数计算,与上级要求(实发工资-月绩效-车补-其他补贴+月绩效*0.12)不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完善支部换届选举体制机制。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已对森林公安支部重新进行换届选举,并按照程序规定完成换届选举。2.党费交纳基数经与组织部组织室负责人逐一进行核对调整。

(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的责任有所淡化,追根溯源不够深入

10.上一轮巡察指出市森林公安局存在4个方面15个问题,本次巡察发现对 2 个上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持续落实不够。一是发票审核不严谨问题仍然存在。经查阅资料发现,仍存在无发票列支费用和发票无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等情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仍有欠缺。经个别谈话了解发现,2021年、2022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未及时对清廉津市建设工作资料归档整理,导致2021年至今相关工作资料不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原始发票凭证进行全面清理整改,票面未签字,少签字和合同未签字少签字,未盖章等情况核实后进行了补签。2.2021-2022党风廉政已专题研究,相关会议记录已在档案内找出并进行了收集。缺失部分进行了补充说明。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1.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班子成员分工连续性不够。原副局长于 2023年11月8日调出后,曾负责的刑事侦查与行政案件办理、扶贫及乡村振兴、工会工作近5个月无人分管。二是聘用个人代理记账。2022年至今先后聘用张某、王某莹个人做账,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导致出现工会和行政做账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执法力量薄弱。2021年9月至 2024年4月,个别民警一直在常德市森林公安局、津市市扫黑办协助工作,无法专职刑侦治安管理和案件侦查工作;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因个别干部人事异动,仅有1名民警兼职执法办案。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1.对全局民辅警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确保工作连续性。2.聘请常德天昊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委托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3.新招录公务员1名,充实执法队伍力量。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强化责任担当。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在其位、尽其责,不断强化使命担当,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发现违纪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对干部职工积极加以教育和引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深化整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讲话,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杀“回马枪”,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入木三分”抓矛盾,创新整改思路,有序加以推进;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坚决完成整改任务,避免打折扣,势必见成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深入推进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整改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制度化约束,根治各种“疑难杂症”,切实推动整改效果好、管得住。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巡视整改见真章。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以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更多的利民便民工作举措,回应民众期盼,促进市森林公安工作能力水平的提升,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6—4237119;邮政信箱:津市市大同路13号(森林公安局);电子邮箱:97640305@qq.com。

                                                                    

                                              津市市森林公安局党支部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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