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毛里湖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津市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津市市毛里湖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开展巡察。2024年12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津市市毛里湖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津市市毛里湖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反馈问题,坚持对事对人、一对一精准整改。通过与相关责任人逐一谈话、针对突出问题制定配套制度、建立奖惩机制等举措,坚决纠治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服务环境,推动医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党支部书记作为主要负责人,带头整改。一是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按照要求及时整改;针对存在的每项问题,分别对人对事一对一谈话,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坚持层层联动、同步进行,确保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截至2025年12月5日,巡察反馈的2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省委、常德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1.存在过期药品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全面推进整改,开展药品专项清查,组织人员对村卫生室药品进行地毯式排查,对过期药品依规无害化销毁,建立每月药品盘点制度,优化采购流程,规范储存管理。

2.医疗废弃物未按规定处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医疗废弃物处置,协助村卫生室完善管理制度,配备专用收集容器与暂存设施,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专项培训,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机制。

3.无特殊类药品处方权限,但使用了特殊类药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卫生室立即停止使用超出该负责人处方权限的特殊限制类药品,并对库存的此类药品进行封存,防止再次被违规使用。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明确卫生室各医务人员的处方权限,要求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自身处方权限开具药品。同时,制作详细的处方权限清单并张贴在醒目位置。三是定期对药品使用、处方开具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4.违规进行静脉注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整顿违规执业行为,立即叫停无相应处方权限使用特殊类药品、未取得备案凭证开展静脉注射的村卫生室。二是规范处方权限管理,协助完成静脉给药服务备案。三是建立处方审核与定期自查机制。

5.中西药品混合存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整改药品存放与消毒产品管理问题,划分中药与西药存放区域并设置标识。

6.消毒产品未建立进货验收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明确验收流程与记录要求,组织人员培训并落实责任追究。

7.提供中医药服务不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拓展中医药服务,购置中医微创、推拿、骨伤等技术所需设备,新增中医药服务项目,达到相关指南要求的6类10种以上。二是开发中医体质辨识、养生保健指导等预防保健服务。

8.妇科诊室基本设施不齐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妇科诊疗设施,按标准配备妇科诊室诊查床与检查床。二是建立设备每月检查、维护与评估机制,收集患者与医务人员意见,持续优化设施配置。

9.门诊服务不便民利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门诊服务流程,在临时就诊区域设置醒目预检分诊标识,张贴门诊流程图,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并熟悉就诊引导流程。二是设立意见反馈箱,每月收集建议并及时调整,待新门诊楼建成后进一步优化布局与流程。

10.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流程,组织医务人员参与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的培训学习。二是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与转运联单。三是将医疗废物划分为五类标准,分别使用防渗漏专用包装或容器分装,并启用医疗废物线上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11.部分医务人员未取得执业资质执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医务人员资质清查,对未取得相应执业资质从事检验、处方调剂工作的人员,立即调整岗位或安排待岗。二是为全体医务人员建立资质管理档案,实时更新资质信息。

12.不按规定开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处方管理,依据相关细则修订开药制度,明确处方量上限与医师处方权限,建立超量、超权限开药审批流程。二是组织医生参加专项培训,提升合规开药意识。

13.放射诊疗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校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开展校验申请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放射诊疗设备清单及检测报告、放射工作人员资质证书等。二是完成资料准备后,向负责校验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校验申请,确保申请流程合法合规、资料完整准确。三是积极与卫生行政部门沟通,了解校验进度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目前放射诊疗许可证已完成校验并按要求进行后期校验。

14.门诊综合大楼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门诊综合楼于2023年7月7日东面倒塌后。为解除安全隐患,立即拆除了临近东面的两间三层,原倒塌部分安装了铁皮围栏,设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安排了院领导班子不定期巡查。今年为彻底解除安全隐患,通过津市市卫健局申请了门诊综合楼的拆除工作。此项申请工作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15.职工宿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2月将原围墙拆除,下陷地面已经全部挖除,挡土墙重新修建。为了减轻挡土墙的压力,新修的挡土墙在原基础上下降了1米并安装了透视围栏。该工程于2025年2月竣工验收。

16.药事管理未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组织,由院领导牵头,选拔科室骨干医生、资深药师参与,明确组织架构与成员职责。二是制定药品全环节的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药事管理体系,确保药事工作规范开展。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7.医疗设备闲置浪费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拓展设备应用场景。将制氧机、便携式肺功能仪纳入常规健康体检项目,并针对长期吸烟者、老年人等呼吸系统疾病高风险人群开展专项体检。二是把呼吸机、制氧机等设备应用于临床,为呼吸功能障碍康复患者提供治疗支持,充分发挥设备诊疗价值。

18.超编制数聘用人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核定编制数,已解聘超编临聘人员。目前人员数量符合编制要求。

19.个别人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请假管理,对一名长期患病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门诊医生,人事部门主动对接其本人及家属,了解病情与治疗情况。二是协助补办2021年1月至今的请假手续,请假期间参照市人社局病休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进行待遇发放,并根据病情制定返岗计划或落实医疗期待遇。

20.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传染病防治,建立病例日查制度,由专干每日核对病例信息,确保无遗漏。二是对门诊、住院医生开展一对一指导,讲解传染病分类、特征、症状及防治法规,提升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意识与能力。

21.服务群众不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服务保障,通过设置意见箱、每季度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深入了解群众需求。二是健全防疫室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建立应急替补机制,避免出现夜晚无人值班情况,保障群众就医需求。

22.个别医务人员服务态度生硬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提升服务态度,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服务意识培训,内容涵盖医患沟通技巧、情绪管理、同理心培养等,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模拟演练,强化服务理念。

23.个别医务人员服务时间保障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肃考勤管理,修订考勤制度,细化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与处罚标准,采用打卡、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多种考勤方式,确保考勤准确,对违规人员按规定处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成立“回头看”专项小组,一年内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全面复查,重点检查易反复领域,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将整改中新建或修订的制度纳入日常监督,各科室每月自查、院办公室每季度督查,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科室与个人通报批评,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推进持续整改,解决遗留难题。针对门诊综合大楼整改这一阶段性完成问题,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资金与政策支持;由后勤保障部门牵头,联合专业设计单位制定科学整改方案,明确施工计划与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推进整改,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进展,早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深化整改成效,提升服务水平。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专题培训,邀请市级医疗专家授课,提升医务人员专业技能;持续优化门诊服务,定期收集患者意见,完善门诊流程图与标识,增设候诊座椅等便民设施;加强与村卫生室协作,健全双向转诊机制,定期组织专家到村卫生室坐诊、指导,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4.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远发展。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制定详细指标与评分标准,每半年开展1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科室评优评先、个人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引入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与共享,提升服务效率与管理水平,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质量、药品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等环节实时监控,提升管理精准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55191;电子邮箱:55699597@qq.com。



津市市毛里湖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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