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至4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农机事务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5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巡察意见后,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当做头等政治任务,以真查摆、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的态度与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截至8月,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积极召开专题会议,严格对照3个方面12个大类28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中共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做出了细致安排,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确保了整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志同志为组长,党支部委员、副主任周勤超、胡文杰同志为副组长,郑学元、陈丹丹、覃悦丽、孟傅琛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文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傅琛任专干,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整改的组织、计划、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同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立行立改、严格追责。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及时督促,确保按时完成;对整改不力、应付了事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截止目前,市委第一巡察组交办农机事务中心3个方面12个大类2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达100%。

(四)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认真反思产生问题的根源,总结整改经验,及时修订完善了《津市市农机事务中心机关工作暨事务管理制度》等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并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果成为促进作风改进、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推进新时代农机化工作方面

1.学习的广度深度拓展不够。一是学习本行业指示精神有欠缺。未对部分上级会议精神、文件进行全面系统学习;二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对上级发布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研究不深、科学谋划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学习本行业指示精神有欠缺问题,开展全面系统学习。认真仔细梳理未学习到位的农机行业指示精神,修订完善《农机事务中心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了《农机事务中心党支部2023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按计划每月开展学习活动,并规范农机事务中心专题学习记录本和干部职工个人学习记录本,定期对相关记录进行抽查。

二是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增强创新意识,注重实践效果。结合单位实际和行业发展刚需,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落实在具体工作之中。

2.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理论知识掌握不全面。2020年至2022年未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个别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理论知识掌握不全面问题,采取制定中心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等方式,组织引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是按要求每年度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巩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成果有待加强。一是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未保持延续性。2022年未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台账,未对检查情况进行登记;二是拖拉机交通顽障瘤疾联合执法未全覆盖。2022年未按《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三洲驿街道、襄阳街街道、金鱼岭街道开展执法行动;三是拖拉机年检管理不到位。截止2022年10月10日3台小型拖拉机脱检超两年半,12台小型拖拉机脱检超一年半,存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未开展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拉机交通顽障痼疾联合执法检查。建立2023年农机安全联合专项检查整治台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日志,对检查情况进行详实记录。2023年联合常德市农机事务中心、津市市农业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交警、四大乡镇以及各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40余次,记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日志13篇。

二是针对拖拉机年检管理不到位问题,及时对15台小型拖拉机违规脱检情况依规处理。其中13台小型拖拉机已完成注销手续,1台已完成补检,1台因车主患有疾病待检。

4.农机推广优质服务有不足。一是农机具核验不及时。2021年至2022年共有458台农机具申请核验,超过15个工作日核验的机具有347台,超期限核机占比75.76%;二是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滞后。根据规定,从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至补贴兑付到卡,应在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截至目前,2022年仍有239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未发放到位;三是未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仅在单位公告栏公示了结算明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农机具核验不及时问题,加快农机具核验进程。严格监督管理,规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产品核验流程,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农机具进行核验,市农机事务中心、市财政局工作人员按照“三见一查”的核机要求入户,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并上传现场核机人机合影。6月份已完成2022年度171台录入补贴机具验机,对机具铭牌和户主进行逐一核对,确保补贴款项公开透明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目前,正在对2023年上半年录入的156台新录机具进行核验。

二是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滞后问题,加快资金拨付,缩短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时长。加大补贴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与省市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衔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争取力度,尽快补齐补贴资金缺口。加大急需机具补贴进度,急需机具优先补贴,逐步实现应补尽补。

三是针对未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问题,整章建制,严格按要求进行公示。根据《津市市2021-202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信息。2023年6月27日,中心在津市市人民网站上对2022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明细、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财政累加补贴、2022年第二批次报废补贴明细、2023年报废补贴明细等进行公示。

5.水稻机插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试点项目实施不规范。一是补贴面积未按规定方式进行采集。2021年北斗系统终端显示机插秧面积为6259.80亩、机抛秧面积为17463.63亩,实际补贴机插秧面积11866亩、机抛秧面积19067亩,与北斗系统数据相差较大,最终仍采用人工核算面积的方式进行结算;二是2021年、2022年机插秧、机抛秧作业面积核实结果未在相关媒介进行公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补贴面积未按规定方式进行采问题,加强技术指导。3月16日在德鹏农机合作社开展了早稻集中育秧、水稻机抛秧现场演示会活动,为正确进行数据采集提供了现场教学。

二是针对审核验收结果未按要求进行公示问题,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将作业面积核实结果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机插秧、机抛秧作业面积核实结果出来后及时在本级政府网站公示。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6.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2020至2022年未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未明确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分工。2020至2021年每年仅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022年全年未召开相关会议;二是清廉机关建设不扎实。2022年未及时制定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干部对此项工作了解不深入。“转作风、刹歪风、树新风”工作仅停留在资料上报环节,未深入督导达到实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问题,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分工。

二是针对清廉机关建设不扎实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搞好阵地建设。2023年4月21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5月12日集中学习了常德市2023年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6月5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6月16日集中学习了“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文件精神。对照2023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在办公地点制作警示立牌1处,警示宣传栏4处,宣传大屏幕滚动播放廉政建设宣传标语。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一是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公车2019至2022年油卡使用记录中,存在10分钟内92、95号汽油混加3次;2019至2022年有9次一次性加油超过油箱大小;二是违规购置监理制服。①超范围发放监理制服。2020年10月为非分管农机监理的班子成员采购一套监理制服。②超标准采购监理制服。2021年6月为新调入的农机监理分管领导采购一套监理制服,其中一件冬季制服皮衣价值超过采购标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油卡使用不规范问题,对相关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指出了问题,强调了纪律,3名同志按要求退还了违规的加油支出费用,同时中心在年初修改了中心内部制度,完善了车辆和油卡使用制度及台账,严防相同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针对超范围、超标采购监理制服问题,由当事人退款  至财政非税账户。

8.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大额资金支出事项未经集体研究。2019至2022年有200余笔大额支出事项,未按内部制度管理规定经过党支部研究;二是违规支出油漆费用。中心财务2020年8月9日、2021 年6月12日,分别列支农用拖拉机年检年审油漆费用,市农机培训服务中心2021年12月11日列支油漆费用,均属违规报销;三是无依据拔付大额补贴资金。2022年12月17日给俊龙农机专业合作社、津阳农机专业合作社无依据分别列支发展资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违规支出油漆费用问题,迅速召开班子会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4月23日,由中心副主任对责任人开展了个人谈话,使其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出现类似的错误。同时责令责任人将违规报销的油漆费用上缴至财政非税账户。

二是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教育,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流程和相关要求。

三是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研究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记录。

9.财务报销不规范。一是发票与附件信息不符。2022年10月9日,列支日用品,发票开具方为津市市秋菊超市,附件明细清单为津市市惠佳乐超市提供,明细清单上品名、金额与政府采购合同均不一致,且合同双方未盖公章;二是无明细清单报销费用。2020年12月14日,列支油菜机耕机播现场会费用、秸秆粉碎现场会费用,两张发票由农机大户代开,未附具体明细清单;三是财务账目不规范。①工会活动费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2020年12月10日,使用行政经费列支2020年三季度、四季度文体活动开餐费用。2021年7月8日,使用行政经费列支市总工会举办的歌咏活动服装费。②本级与所属二级机构账目混淆。2020年1至6月、12月职工食堂开餐支出均在培训服务中心账上列支。2020年12月14日,行政账列支新型农民职业培训费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发票与附件信息不符问题,查证津市市惠佳乐超市无电子卖场,故借用其他电子卖场进行开票,2022年10月秋菊超市发票均为办公用品。

二是针对列支费用未附清单、票据附件不全情况,清理明细,由当事人作出情况说明,补齐附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约谈。

三是针对本级与所属二级机构账目混淆问题,查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专项资金下达到行政账上,所以在行政账上支出。

四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教育,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票据,财务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事由、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后,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

(三)基层党建组织建设与选人用人干部管理方面

10.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一是党支部建设不完善。①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2022年未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②“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得不够好。2022年6、7、9月份未召开支部委员会;二是党建基础工作开展形式化。①双述双评浮于表面。2019年、2022年共发放支部书记向党员群众述职评议表 23份,仅1份对党支部书记提出评议意见或工作建议。②党日活动开展不真实。2022年1至6月市农机事务中心党日活动方案直接复印文家湾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活动照片中均为金鱼岭街道及文家湾社区工作人员,无农机事务中心人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为核心,强化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在2023年2月17日召开民主生活会,2023年3月28日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得不够好问题,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明确专人负责记录。

三是针对党日活动开展不真实问题,经查证,2022年1月18日、2月18日、3月12日、4月8日、5月20日、6月16日分别开展了6次党日活动,无党日活动开展不真实情况。

11.选人和用人编制管理不规范。一是超编制聘用临聘人员。市农机事务中心“三定”方案共核定编制17个,现有在编人数15人,临聘人员5人,共计20人,超过核定编制数3个;二是重要中层岗位长期空缺。办公室主任自2020年9月起一直借调在外,中心办公室工作长期由两名临聘人员承担;三是干部人事工作应议未议。人事异动党支部研究有欠缺,2019年至2022年新招录公务员及临聘人员共5人党支部均未进行研究;2022年分工调整未进行研究,个人年度考核未经党支部研究,2019年至2022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未经党支部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超编制聘用临聘人员问题,中心5月17日召开班子会议,经研究投票决定辞退临聘人员彭某。

二是制订领导班子与年轻干部结对帮带工作方案,引导年轻干部迅速转换角色、适应工作需要,助推年轻干部尽快成长成才。

三是积极与组织部和农业农村局对接,商议办公室主任的借调工作问题。

四是针对干部人事工作应议未议问题,建立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研究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记录,对人员变动、年度考核等工作做到及时研究。

12.干部管理宽松软。一是日常管理和考核流于形式。主要负责人2023年2月、3 月份未纳入单位考勤管理;2019年至2022年,对迟到、缺勤的干部未按内部制度管理规定在年底扣除绩效;中心干部黄某2020 年8月因吸毒被津市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在当年年底考核中该同志仍被评为合格等次;二是出入境证照管理不规范。在编在岗人员现有5人共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 10件,共3人4件未收归中心统一管理;2019年至今未建立管理登记台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日常管理和考核流于形式问题,严格干部日常考核管理,建立动态表现台账。修订《农机事务中心考勤打卡制度》,明确办公室同志负责单位干部职工考勤纪律登记管理,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对违纪的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提醒教育,对屡教不改的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是针对出入境证照管理不规范问题,补充出入境证照管理台账,将单位干部职工护照、相关证件统一收归中心管理。

三是6月28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关于给予黄某开除处分。

三、下阶段工作                            

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中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巡察整改工作仍在继续,仍需我们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市农机事务中心党支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继续抓好巡察整改,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构建管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解决好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同时,加强对巡察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农机改革,促进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12822;邮政信箱:津市市清远路151号;电子邮箱:jinshinjj@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