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津市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7日至4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津市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津市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津市市统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问题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局党组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二是以问题为导向,逐个制定整改措施。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共9个问题,津市市统计局党组出台了《津市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专人开展整改工作。三是明确目标责任,深化整改落实成果。严格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要求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已经整改销号的问题举一反三,绝不重蹈覆辙。截至8月23日,巡察反馈的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到位,履行职能职责有欠缺

1.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一是中心组学习不规范。2020年至2022年,未严格对标对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开展学习,存在未制定学习方案、学习无研讨环节、缺次漏项情况,三年累计12个月未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二是意识形态报告制度未落实。2020年至2022年均无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二是定时更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班子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偏差。一是未按要求贯彻部署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查阅市统计局2019年至2022年党组会议记录,无党组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部署内容。二是推进统计执法工作力度不够。查阅市统计局2019年至2022年执法监督检查相关资料发现,统计局未落实《常德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中“全年执法检查单位数量不得少于20个”的工作要求,仅2021年执法监督检查2家“规上”企业,2022年执法监督检查5家单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组议事制度,定期研究市委经济工作会精神;二是制定《津市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三是提升全体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做准备;四是党组书记亲自调度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完成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二)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有差距,资金使用不规范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大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2019年至2022年工会经费账中转入个人账户,存在无领导审批的领款人凭单。二是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工会经费账中2022年6月电影票支出、9月慰问支出发票无领导签字审批;2022年7月慰问支出发票无经手人签字。行政经费账中2021年8月支付办公桌椅款和2022年7月支付餐费,所报销发票名称与实际支付事项不符。工会经费账中2021年12月支付五环场地费,无场地租用合同等其他附件。三是超标准使用工会经费。2021年1月、10月2次参加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健身系列活动,分别购买发放服装鞋子。超出湘工发[2018]20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标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统计局机关工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报账审核程序;二是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三是超标准使用的工会经费已退回;四是对所有工会支出票据中无领导审批、无经手签字的已进行补签字;五是2021年12月的五环场地租用已补充合同。

4.资金使用违规。一是违规报销门票费用。2022年12月14日市统计局组织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中,包含智慧农业馆门票和航天农业馆门票。二是未按财务部门规定列支。2022年12月14日市统计局组织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总费用,分有3个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一张发票报账,未按支出内容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三是挤占专项资金。2022年11月20日市统计局五楼档案室升级改造为文明单位创建阵地未按规定对工程类(文明单位创建阵地装修)和物品类(体育器材跑步机)分开采购,一张发票报账,文明单位创建阵地装修工程款挤占“配合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导经费”列支。四是固定资产漏记。跑步机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统计局党建活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组织相关学习《湖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党建活动开支;三是已对2022年12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报销的门票费用作退回财政事务中心处理;四是已对2022年挤占“配合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导经费”作退还财政局国库股处理;五是已完成《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补登记;六是已完成“四风”教育。

(三)反馈问题: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有短板

5.党建工作不扎实。一是民主评议党员资料不全。2019年的民主评议党员,仅见会议签到表,无其它民主评议资料。二是执行“三会—课”有偏差。支委会次数缺失,2022年有6个月未召开支委会。非支委会成员主持党员大会,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党员大会,由局长(民主党派人士)主持,且通报的是禁毒教育事项。组织生活会不严谨,组织生活会应到党员数与实有党员人数不符,2021年2月4日、8月27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记录中,通报应到会党员均为10名,而2021年支部党员实有15名;2021年8月27日的组织生活会无互评环节。三是党员管理不到位。发展党员不规范。在2021年党员发展工作台账中,2名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而支委会讨论确定两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退休党员管理有欠缺,查阅2019年至2022年“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资料,均未邀请退休党员参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8月16日召开半年度组织生活会,按标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并对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资料进行整理;二是支部已开展“三会一课”制度学习;三是已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下半年党建工作及退休党员组织生活事宜。

6.议事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党组议事制度执行不严。查阅市统计局2019年至2022年局党组会议均是由当次会议议题分管领导主持,随意性强,未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分管领导汇报,逐项研究讨论决定议事程序。二是“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有偏差。市统计局在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策,不符合“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三是行政会议职能发挥不充分。2020年共召开11次行政会议,基本是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法律法规学习,无研究部署工作和工作例会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津市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二是班子成员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三是已完善单位行政会议制度;四是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规范行政会议记录,不能缺次漏项。

7.党支部及工会委员会逾期未换届。2022年7月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到期、2022年10月工会委员会期满,均未开展换届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党支部、工会换届台账;二是已组织班子成员及党建专干、工会专干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确保按期开展换届。

8.选人用人不规范。一是中层骨干调整程序缺失。2019年2月、2020年3月、2021年2月、2022年4月4次中层骨干调整未经党组会议研究;2019年8月、2022年2月2次中层骨干调整未经考察、民主投票、公示等程序。二是临聘人员管理随意性大。2022年8月市统计局与2名临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薪资与2022年10月、11月实际发放薪资不符。三是返聘人员管理机制不健全。2022年,市统计局对2名返聘人员进行了调资,无党组会议研究记录,且有1人未与单位签订返聘合同。四是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未制定市统计局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相关制度,台账资料不完善,无2019年以来两名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申请、审批等存档资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中层干部调整,制定中层干部管理制度,规范中层干部管理;二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准则,讨论经济普查人员招聘事宜;三是已完善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四是已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议,规范对临聘及返聘人员的管理;五是已制定临聘及返聘人员管理办法,并重新与临聘、返聘人员全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六是已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强化对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的管理。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一是党组结合单位实际深入研究不够紧密。2022年市统计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与市纪委的工作要点完全一样;2022年市统计局纪律检查工作计划与2019年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雷同率达85%以上。二是未及时更新廉政学习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制任制。2022年3月制定的《市统计局廉政建设制度》中仍表述“党员干部要经常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正廉洁从政准则》”,该准则已于2016年1月1日废异止,取而代之的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21年8月和2022年11月,两次党组书记异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责任制领导小组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三是落实两个责任谈心谈话走过场。谈心谈话记录本上被谈话对象未签字;谈心谈话时,谈工作的多,谈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少,未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四是落实清廉机关建设有差距。方案制定不完善,2022年8月市统计局在制定开展推进“清廉津市”建设“五大专项行动”方案时,只制定开展“四大专项行动”,没有“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改2022年市统计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与2022年市统计局纪律检查工作计划;二是局党组定时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2021年8月及2022年11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小组成员异动进行调整;四是组织党组成员及专干学习市纪委2023年度工作要点,确保按时准确完成纪检监察工作;五是抓紧抓实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促改;六是强化党组成员对谈心谈话制度的了解,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两个责任”谈话制度,确保班子成员按质按量完成谈心谈话;七是更新“清廉机关”建设方案,全面提升全局清廉队伍形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市委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各项工作要求,把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持续不折不扣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推动持续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严肃执纪问责,紧扣重点难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出重拳,对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下猛药,切实强化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

(三)持续建章立制抓整改。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既打好“攻坚战”,又打好“持久战”,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13085;邮政信箱:津市市大同路50号;电子邮箱:jsstj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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