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市委巡察组完成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
近日,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森林公安局、共青团津市市委员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妇女联合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襄阳街街道、市司法局(回头看)8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工作全部完成,采取现场“一对一”反馈的方式进行。
会议由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及巡察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联系领导传达市委书记黄旭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被巡察党组织分管市级领导提要求。
一、反馈指出
上轮巡察以来,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服务大局,积极履责。但巡察也发现:有的党组织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省委、常德市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如存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不足等问题。有的党组织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不力,如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有的党组织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如存在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存短板、部分干部人事调整集体研究不充分等问题。有的党组织聚焦巡察整改落实落地不够有力,如存在整改持续落实不够、整改长效坚持不够等问题。同时,市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处理。
二、反馈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认识。今年年初,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做出了更明确指引,要求更严、标准更高,要进一步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细化责任分工,汇聚巡察整改工作合力。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格局。三是全面推动落实,提升巡察整改工作实效。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集中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上轮巡察、审计整改情况等4个方面。对于这些问题,要勇于正视、正确看待,必须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三、反馈强调
各被巡察党组织要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从制度方面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要系统梳理分析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落实巡察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通过巡察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