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津市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22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中共津市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11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中共津市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津市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自巡察反馈以来,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推动供销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市供销社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汇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供销社建立了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个问题的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在集中整改期间,市供销社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对供销主责主业研究部署不够。二是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研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对供销主责主业研究部署不够:一是已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主责主业相关议题。二是已综合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人大政协“两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常德市供销工作会议精神等,制定《2024年工作要点及分工安排》,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形成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在月工作例会上研究当前工作与下一步工作计划,狠抓落实。2.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研究:一是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二)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一是“四有”“三有”基层社建设有偏差。二是对基层社业务指导不到位。三是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停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四有”“三有”基层社建设有偏差:按上级工作部署,在示范社创建基础上,按照“五有三好五统一”标准,今年完成2家“强基强能”基层示范社建设、3家“赋权赋能”试点基层社建设。2.对基层社业务指导不到位:一是重点工作及时通过会议安排部署、下基层督导落实。及时邀请相关人员加入“基层供销社主任交流群”,安排专人发布指导交流信息,包含国家政策方针、供销政策、供销动态、农资价格等内容,每周发布一次信息。二是各镇级供销社将供销相关消息及时向各村级供销社转发传达。3.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停滞:由于人员调离,现信息服务中心无人在编,工作任务职能由办公室和基层指导股承担。一是向人社局提交事业人员招录计划1人,向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退役士官用人需求1人。二是信息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内外网基础平台的建设管理与对外信息发布职能现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农产品及农资商品信息职能由基层指导股负责。
(三)为农服务欠主动。一是联结和服务农户不够。二是助推农产品销售不够。三是农资稳价落实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联结和服务农户不够:一是持续以社会化服务工作为抓手,加强联结和服务农户,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二是持续推进“兰津有礼”区域公用品牌项目,后续将通过市场运营,提升津市农产品产销对接能力,整合小散品牌,线上线下销售,助力乡村振兴。2.助推农产品销售不够:一是津市两家农产品企业已在省乡村振兴馆上架产品。二是在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村电商直播孵化基地开展“常态化”助农带货直播。三是持续组织本地农产品企业前往长沙中部地区农博会等展会参展。四是协助组织腊八节农产品展销会。3.农资稳价落实不够:一是提升为农服务意识,做好全市农资经营企业摸底,建立花名册,重点聚焦化肥,摸清春耕备耕期间总需求量、冬储总量,为农资淡储和稳价保供提供基础信息。二是春耕备耕期间,农资价格信息变动通过“基层供销社主任交流群”及时告知基层社,各镇级供销社将供销相关工作消息及时向各村级供销社转发传达。三是已建立春耕备耕农资稳价保供信息发布和报告机制并组织学习。
(四)对下属企业监管缺位。一是对下属企业相关负责人调整把关不严。二是对下属企业工程款支付监管不到位。三是对下属企业制度建设督导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对下属企业相关负责人调整把关不严:一是已将供销社下属某公司人员任职情况全部变更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将所有社有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变更到位。2.对下属企业工程款支付监管不到位: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责任人已认领问题。二是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3.对下属企业制度建设督导不力:一是按照《津市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股东会、监事会、法定代表人、经理职责权限,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二是已制定企业人员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租赁经营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
(五)社有资产运营不畅。一是投资入股不慎。二是社有资产租金收缴不及时。三是消除社有资产安全隐患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投资入股不慎:一是已对前期投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为降低投资风险,经社党组研究决定对投资企业分类处置,分别进行减资、股权转让或注销。二是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范投资决策。2.社有资产租金收缴不及时:某通信公司租金、某超市租金均已完成收缴。3.消除社有资产安全隐患力度不够:一是已对所有社有资产进行排查,建档立册。二是已和四办对接,联合安监办相关负责人对某社有资产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检查,要求租户降低涵管堆放高度,并张贴安全标识,现已整改到位并重新签订为期1年的租赁合同。
(六)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020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31日,市供销社共有农产品流通、供销综合改革、食用菌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但其中部分用于市供销社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津市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修订津市市供销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三是对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
(七)项目实施欠规范。一是项目建设规避投资评审。二是项目竣工验收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项目建设规避投资评审:一是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责任人已认领问题。二是组织学习《津市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执行。2.项目竣工验收不严:已组织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进一步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工程项目验收。
(八)财务内控管理有漏洞。一是报销审核环节缺失。二是报销附件不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报销审核环节缺失:一是已修改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2.报销附件不全:一是已修改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报销附件不全的不支。二是已完成相关财务报销凭证复核整理,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九)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一是临聘人员未实行劳务派遣。二是长期借用下属企业工作人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1.临聘人员未实行劳务派遣:自2022年9月起供销社已无临聘人员,若后期招聘将严格按劳务派遣实施,杜绝类似情况发生。2.长期借用下属企业工作人员:供销社某下属企业为市供销社全资公司,相关人员已回公司上班。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持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2.持续回顾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对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优化和完善,防止问题反弹。
3.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成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推动供销系统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团队建设、创新工作方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23455;电子邮箱:jssgxs@sina.com。
中共津市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