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津市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3日至12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4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防止巡察问题整改“走过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改、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迅速部署,统一思想。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推进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将局党组、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上来,着力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毅明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欧阳莉、李超群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舒怀任专干,负责与市委巡察办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盯紧问题,细化措施。围绕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逐条进行了原因查找和分析,细化分解了60项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主动抓、抓具体”整改工作格局。

(四)立行立改,强化落实。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巡察反馈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绝不拖拉,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强化举措,有序推进整改。

(五)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局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本单位工作进步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进一步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政治理论建设重视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10日开始,党组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二是2024年4月10日起,在民政局理论中心组学习中严格要求规范学习,增强交流研讨,并制定了年度以及每月学习方案。三是2024年4月起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严格按照要求记录,并及时检查提醒跟进个人学习笔记完成情况。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局党组学习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党组会议关于总结2023年度意识形态的工作》,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意识形态领域文件《民政思想阵地的守护》。二是2024年5月市民政局健全了督查机制,并加强了对各级党支部、二级机构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力度。三是2024年7月份组织召开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四是2024年1月开始市民政局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意识形态报告制度。五是2024年起,每年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第一次已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救助事务中心的领导对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进行了交办,流浪乞讨人员进站必须按要求登记所有信息,确保与电脑录入的信息一致,《纸质登记本》每月月底送局社会事务股备查;安排专人补全了33名流浪乞讨人员照片、求助原因、求助内容、流浪经历、离站登记等信息。二是针对此问题,今后,我中心及时给“跑站”人员做好思想沟通,按要求给予救助;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跑站”对象由原籍所在地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建好台账,留存现场救助的相关视频资料。

(四)对社会组织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新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按审批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对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其业务活动开展进行指导,对财务状况深入了解并加强监管。2024年6月完成各社会组织年检,全市167家社会组织,应检163,已检151,年检率92.63%。对连续三年未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行政撤销处分,市净土公益慈善安养中心已于2020年10月26日撤销。

(五)保密工作不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1月已更新民政局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二是2024年1月已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纳入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已填好背景审查表及承诺书。三是2024年1月局机关核查,常德市民政局下发到我单位办公室保密文件因当时的社管股专干在办公室手抄文件后,在给常德市的年终汇报中引用了该文件的标题,随后已经删除引用标题文字。后续保密局检查了我单位计算机,该专干计算机无任何涉及保密的文件。四是2024年1月起定期对保密专干进行培训,学习了解本单位国家秘密事项范围。五是2024年1月起已对每台电脑做到保密卫士应装尽装,现有1台涉密电脑已完成国产替代,处于使用状态。

(六)统计工作有弱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民政局在巡察反馈后,2024年4月10日民政局班子成员组织局股室负责人、二级机构法人在局三楼会议组织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配套机制,健全统计工作责任制,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七)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养老中心针对四合院改造问题,2024年4月中旬通知施工方严格按照要求补全验收单。二是社会福利院2024年4月初补全预算、合同、验收单,民政局党组对福利院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确保不出现此类问题。三是殡仪馆2024年4月初对合同进行完善,由殡仪馆支部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局分管领导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对殡仪馆负责人提出立查立改,要求当事人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确保不出现此类问题。

(八)工会经费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刘家山公墓2021年3月列支文体活动费的附件已于2024年5月补齐,并由分管领导对公墓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1年12月列支体检费超范围一事,经局党组核查资料已于2024年5月补齐。三是2022年3月31日退还的职工惠民保保险费,已于2024年5月补全凭单,具体明细已交局财务室。四是2024年5月已补全工会7次提取备用金的领款凭证和领导签字审批手续,并在以后工作中严格要求。

(九)财务管理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缺少附件的问题,殡仪馆第一时间联系电信补全了手续。二是防汛物资以及给企业送清凉的物资相关发票及附件无商家印章已于2024年5月补齐。三是关于白条支付和入账不及时的问题,2024年4月市民政局对当时负责人刘某某、洪某进行了核查,因此类问题未与财务沟通导致反馈有偏差,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违规列支。

(十)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3月份由低保股牵头,针对问题完善相关慰问制度,对各镇街专干进行了电话交流并指出问题,同时也明确传达了规定公款慰问金支出方式。二是就殡仪馆未进入电子卖场采购问题,2024年4月底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要求,要求以后采购提前报备预留,也必须严格执行电子卖场相关采购规定,落实采购制度。三是健全本单位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四是规避政府采购一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于2023年1月报局党组研究并通过,局低保股负责采购的物资单项支出未超过30万元。经局规财股与财政局对接核查,采购单项物资金额未达到30万元的订单不需要政府采购,只需要通过电子卖场下单。

(十一)管党治党责任未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接受监督意识,严格落实议事程序。二是加强清廉机关建设。民政局组织开展“以廉守家,以德润家”等活动。三是2024年开始,市民政局召开“三重一大”事项会议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四是2024年1月市民政局二级机构制定了廉洁机关建设方案并填写了家庭助廉倡议书,二级机构组织了党支部书记上党课,观看清廉视频。

(十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存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决策不严谨问题,2024年1月初局党组会议提出,在今后会议中杜绝非党组成员表态等问题,并提出要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制度及“三重一大”制度。二是2024年3月份局党组对大额资金支出问题重新研究,并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3月底局党组协同政工室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议事程序,严格落实议事程序。三是落实议事规定,2024年4月底根据局党组和巡察反馈的问题,政工室立查立改完善相关会议记录,局党组提出相关要求,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

(十三)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刘某的职责进行了重新分工,市民政局二级机构财务由各机构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负责签字,再报局里。二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陶某任慈善总会办公室法人,不兼任市慈善总会法人,由严某任市慈善总会法人。三是市福利院职工孙某长期病假超过6个月,根据常德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规定,经院务会商定,本人同意,并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从2024年1月1日起扣除孙某每月应发工资总额的30%。

(十四)党费收缴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10日分管领导对负责人提出相关要求,要及时核定党费交纳基数,按期足额缴纳党费。二是2024年4月11日分管领导对殡仪馆党支部书记,民办养老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要严格按照实际收入及时调整党费交纳基数,抓实党费交纳工作,5月10日重新核定了党费交纳基数,并要求崔某本人于1个月内补齐未缴纳的党费,现已全部缴纳。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增强整改落实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履行好“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成员带头引领作用,正视存在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抓重点、破难点,做到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到位,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压紧到人,推进民政系统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巡察整改列入局重点工作内容,每月进行督办,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整改到位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严格按要求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发扬钉钉子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查漏补缺,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落实整改,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作风建设,通过规范制度建设,强化政治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锤炼和能力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推进市委巡察成果在民政系统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4233602;电子邮箱:522217806@qq.com。

 

 

中共津市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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