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常德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向津市市药山镇党委及其所属重点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津市市药山镇 发布时间:2025-01-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常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5年1月9日,常德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向药山镇党委及其所属重点村(社区)党组织传达常德市委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反馈巡察情况。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殷依峰同志参加反馈会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常德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组长陈兴波分别向津市市药山镇党委书记杨军和药山镇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杨军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常德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副组长龚勇,津市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文厚霖出席会议。

陈兴波同志在反馈时指出,总的来看,药山镇党委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团结协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抢抓津市“南北双环”建设机遇,依托绿岛蓝湾景区,形成村企民同频共振发展新模式;打造“药善和”信访工作室,基层治理效能有所改进,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耕地保护政策贯彻不彻底、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依法行政工作失序失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内部监管不力、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欠规范、党委政治功能发挥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到位、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

陈兴波同志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在湖南、常德考察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党建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关要求,合理选拔任用干部,规范临聘人员聘用程序,全面提高基层干部服务群众能力;三是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四是压紧压实责任,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当作深化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委书记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要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殷依峰同志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巡视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药山镇党委全体同志要在态度上坚定执着,真正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次正风肃纪、克服积弊、推动工作的难得机遇,以整改促进实干、以整改体现作为。要扛牢政治责任,层层压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巡察整改是“试金石”。药山镇党委及4个村(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常德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清零见底,要思想认识到位,要认领问题到位,要整改落实到位。要强化成果运用,全面促进巡察整改质效提升。巡察发现问题是手段,用好巡察成果解决实际问题才是目的和关键。药山镇党委及村(社区)党组织要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推进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真正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上来。

杨军同志表示,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做好以下三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正视反馈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把反馈意见中的每一个问题当成一道政治必答题,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二是压实整改责任,销号存量问题。强化班子领办,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从严制定整改方案,从细拿出整改措施;强化任务分办,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时间节点,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跟踪督办,对巡察整改进行常态化的督导,做到“清单化”厘清任务目标、“模板化”规范标准要求、“机制化”确保常态长效,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抓实建章立制,遏制增量问题。构建制度闭环,建立有分工、有调度、有下沉、有聚焦、有反馈、有建议的巡察整改机制,形成“整改纠偏、深化治理、建章立制”的制度闭环;严堵制度漏洞,建立健全一批抓重点、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有针对性地堵住重点领域制度漏洞;狠抓制度执行,镇纪委将加强巡察整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进度不快的及时约谈提醒,对弄虚作假、敷衍推诿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常德市委第九巡察组有关成员,津市市药山镇党委班子成员、津市市药山镇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及被巡察村(社区)的副书记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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